滁州嘉美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套汽車、移動通信、家電及醫療產品內外飾件項目驗收公示
滁州嘉美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套汽車、移動通信、家電及醫療產品內外飾件項目
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8年6月15日,滁州嘉美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在滁州市組織召開了滁州嘉美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套汽車、移動通信、家電及醫療產品內外飾件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有蘇滁現代產業園建設房產環保局、南京科泓環保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環評單位)、合肥永愛健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廢氣治理設施設計及施工單位)、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驗收監測單位)等單位的代表及專家共16名,會議邀請3位專家及相關單位成員共11名組成驗收工作組。與會代表查看了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審閱了《滁州嘉美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套汽車、移動通信、家電及醫療產品內外飾件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根據報告,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本項目租賃滁州市蘇滁產業園現代工業坊2期31號標準廠房東側,建筑面積4608m2,為新建項目,已建設8臺注塑機,1條普通漆噴涂線、1條機器人自動噴涂線、1條UV漆噴涂線,現階段實際生產能力為年產80萬套汽車、移動通信、家電及醫療產品內外飾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7年10月,滁州嘉美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委托南京科泓環保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滁州嘉美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套汽車、移動通信、家電及醫療產品內外飾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7年10月30日取得滁州市環境保護局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蘇滁建房環函【2017】58號)。2017年12月,滁州嘉美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委托南京科泓環保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滁州嘉美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套汽車、移動通信、家電及醫療產品內外飾件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變更報告》。滁州市環境保護局于2018年1月5日以滁州市建設項目非重大變動認定表(編號:2018001)同意項目變更。開工時間2017年10月,竣工時間為2017年12月。
(三)投資情況
項目設計投資3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0萬元;現階段實際投資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9萬元。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的范圍為已建成的8臺注塑機、1條普通漆噴涂線、1條機器人自動噴涂線、1條UV漆噴涂線及相關配套設施,未建的12臺注塑機及配套設施不在本次驗收范圍內。
二、項目變動情況
項目廢氣由經兩套廢氣處理裝置處理后合并由1根排氣筒進行排放,變更為經兩套廢氣處理裝置處理后分別由1根排氣筒進行排放,已報環保局備案,本項目不存在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是水簾除漆霧廢水、設備冷卻水以及生活污水。冷卻水循環使用定期外排,水簾除漆霧廢水作為危廢,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不作為廢水外排;生活污水利用蘇滁工業坊現有的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納入滁州市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項目有組織廢氣主要是調漆廢氣、噴漆廢氣、固化廢氣、烘干廢氣、注塑廢氣,產生的廢氣收集后,經漆霧經水簾漆霧捕集系統+九宮箱式過濾器處理,其他有機廢氣引入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處理有機廢氣裝置處置后由2根15m高排氣筒排放;項目在生產過程中在擦拭工段、噴涂工段、注塑工序會有較少量的有機廢氣以無組織形式排放,通過加強通風,保證無組織達標排放。
(三)噪聲
項目現階段主要噪聲源強為噴涂線作業產生的噪聲、廢氣處理的設備風機噪聲、空壓機、冷卻塔噪聲等,對噪聲源采取合理布局、廠房封閉等隔聲降噪措施。
(四)固體廢物
設置一般固廢堆放場所,邊角料、不合格品外售于滁州市旭博新材料有限公司進行回收處置;生活垃圾交由蘇滁工業坊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
設置危險廢物暫存場所,廢油漆筒、漆渣、廢擦拭棉紗、廢活性炭、水簾除漆霧廢水、廢清洗溶液委托安徽超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項目外排生活污水經蘇滁工業坊現有的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納入滁州市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由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結果可知,項目現階段UV噴涂線及注塑線顆粒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甲苯、二甲苯、VOCs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中表2中“表面涂裝,調漆、噴漆工序”的排放標準,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4標準;項目現階段普通噴涂線及機器人線顆粒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甲苯、二甲苯、VOCs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中表2中“表面涂裝,調漆、噴漆工序”的排放標準,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4標準。
項目現階段無組織顆粒物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限值要求,甲苯、二甲苯、VOCs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14)中表5中其他行業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非甲烷總烴排放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4無組織限值要求。
(三)廠界噪聲
由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結果可知,項目晝、夜間東廠界、南廠界、北廠界噪聲排放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
設置一般固廢堆放場所,邊角料、不合格品外售于滁州市旭博新材料有限公司進行回收處置;生活垃圾交由蘇滁工業坊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
設置危險廢物暫存場所,廢油漆筒、漆渣、廢擦拭棉紗、廢活性炭、水簾除漆霧廢水、廢清洗溶液委托安徽超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清運處置。
五、驗收結論
項目履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經監測各項污染物能實現達標排放,總體符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驗收工作組原則同意通過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后續要求
1、加強生產管理,建立環保崗位責任制,加強環境保護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完善運行記錄,確保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和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規范建設危險廢物暫存場所,加強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等管理。
七、驗收人員信息
見附件。
滁州嘉美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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