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聚合輻化技術有限公司膠漿生產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合肥聚合輻化技術有限公司膠漿生產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8年8月13日,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審批部門批復等要求,合肥聚合輻化技術有限公司在合肥市肥西縣組織召開“合肥聚合輻化技術有限公司膠漿生產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成立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組(以下簡稱“驗收組”),驗收組由合肥聚合輻化技術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驗收監測單位)、3位行業專家組成并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會議中建設單位介紹了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單位匯報了驗收監測報告編制情況,驗收組對項目現場進行了踏勘,并查閱了有關環保資料,最終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建設項目位于合肥市肥西縣桃花鎮玉蘭大道31號
建設性質:新建
生產產品:膠漿
建設內容及規模:項目總占地面積為238m2,新建1條大印花膠漿生產線和1條小印花膠漿生產線,生產規模為年產印花膠漿1200噸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7年7月,合肥聚合輻化技術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維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2017年8月,安徽省四維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合肥聚合輻化技術有限公司膠漿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工作。2017年10月11日,肥西縣環境保護局以肥環建審[2017]321號《關于合肥聚合輻化技術有限公司膠漿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對該項目進行了批復。
2017年 11月開工建設,2018年1月建成,2018年3月進行調試,與其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一并投入運行。
(三)投資情況
建設項目設計總投資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6萬元,占總投資的3.8%;實際總投資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1.6萬元,占總投資的25.8%。
(四)驗收范圍
針對年產1200噸膠漿生產項目進行整體竣工環保驗收。
二、項目變動情況
本項目環評中膠漿生產產生的有機廢氣由集氣罩收集后,通過光氧化催化設備處理,再經一根15m高排氣筒排放;實際中膠漿生產產生的有機廢氣由集氣罩收集后,通過水噴淋和光氧化催化設備處理后,再經一根20m高的排氣筒排放;此變動情況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保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是洗版廢水、噴淋塔廢水和員工生活污水。
本項目產生的洗版廢水以及定期更換的噴淋塔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網接管進入合肥經開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網接管進入合肥經開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最終排入派河。
(二)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是投料過程中產生的投料粉塵、分散研磨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柴油鍋爐燃燒產生的廢氣、測試印刷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等。
投料粉塵:由集氣罩收集后,經1套脈沖濾筒式除塵器處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分散研磨產生的有機廢氣:污染因子為非甲烷總烴,由集氣罩收集后,經1套噴淋裝置+光氧化催化設備處理后,由1根20米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鍋爐廢氣:燃油鍋爐燃燒產生的廢氣經1根8米高的排氣筒進行高空排放。
無組織廢氣:測試印刷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產生量較少,以無組織的形式進行排放,通過排風扇加強車間通風,保證無組織廢氣達標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是高速分散機、研磨機、空壓機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設備噪聲。
本項目高速分散機、研磨機、空壓機等生產設備已通過加強設備管理、車間隔聲、基礎減振、距離衰減等措施來降低噪聲。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水性印花膠漿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品、過濾濾渣、原輔材料的廢包裝桶、印刷測試過程中產生的廢布料、污水處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
其中廢布料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及時清運;不合格品全部作降級處理,重新作為原料進入膠漿生產線再利用;廢包裝桶交由廠家常州市凱潤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回收;過濾濾渣和污水處理站污泥統一收集于廠區危廢暫存間,交由安徽浩悅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4月25日進行了現場驗收監測,驗收期間監測結果如下:
1、廢氣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投料粉塵的排氣筒1#有組織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均小于20mg/m3,膠漿生產的廢氣排氣筒2#有組織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為5.71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0.137kg/h,監測結果均滿足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類似產品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1/881-2015)表1中相關標準,排氣筒高度滿足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類似產品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1/881-2015)中排氣筒最低允許高度15m的要求。燃油鍋爐廢氣顆粒物的最大排放濃27.9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濃度為未檢出,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濃度是26mg/m3;監測結果均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2燃油鍋爐排放標準。
廠界○1~○4監測點顆粒物周界外濃度最大值為0.444mg/m3,非甲烷總烴周界外濃度最大值為1.96mg/m3,廠界無組織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滿足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類似產品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1/881-2015)表3規定的限值。
2、廢水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pH、COD、BOD5、NH3-N、SS、動植物油排放濃度均滿足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洗版廢水和噴淋塔廢水經廠區內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污染因子pH、COD、BOD5、NH3-N、SS排放濃度均滿足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污染因子COD、BOD5、NH3-N、SS處理效率分別為89.5%、90.0%、99.4%、94.5%。
3、噪聲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晝間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功能區標準;環境敏感點的晝間噪聲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不合格品、過濾濾渣、廢包裝桶、廢布料、污水處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品作降級處理,重新作為原料進入膠漿生產線再利用;過濾濾渣和污水處理站污泥委托安徽浩悅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處置;廢包裝桶交由廠家常州市凱潤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回收;廢布料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及時清運,送至垃圾處理廠處理。
五、本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本次針對合肥聚合輻化技術有限公司膠漿生產項目監測的廢水、廢氣、企業廠界噪聲達標排放,固體廢棄物得到合理處置,滿足要求。
六、驗收結論
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所規定要求:本項目建設前期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基本完備,技術資料與環境保護檔案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設施基本按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驗收組認為,合肥聚合輻化技術有限公司膠漿生產項目在完成以下內容整改完成的前提下,可以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1)規范危廢庫建設,做好危廢分類管理;
(2)核實周邊環境敏感點的變化情況;
(3)核實環保投資。
七、建議
印刷測試的有機廢氣收集處理后排放,加強生產車間的廢氣收集,按照國家、地方對排放標準的最新要求,積極開展污染防治措施的運行維護及升級改造;加強對各類污染防治設施的維護與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附:1、參會人員簽到表;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合肥聚合輻化技術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聚合輻化技術有限公司膠漿生產項目.pdf
- 上一篇: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高新分院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18/8/20
- 下一篇:安徽福連城置業有限責任公司蜀山區W1304地塊開發項目階段性 201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