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縣宏記精工鑄造廠年產4000噸蠕墨鑄件電機鑄件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含山縣宏記精工鑄造廠年產4000噸蠕墨鑄件電機鑄件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8年9月15日,含山縣宏記精工鑄造廠組織召開年產4000噸蠕墨鑄件電機鑄件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有含山縣宏記精工鑄造廠、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等共7人。會議邀請3名專家組成驗收專家組(名單附后)。與會代表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聽取了含山縣宏記精工鑄造廠對該項目的環境保護執行情況報告和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對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的匯報,核實相關資料后形成了“含山縣宏記精工鑄造廠年產4000噸蠕墨鑄件電機鑄件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專家技術審查意見”。我公司自2018年9月16日開始根據專家技術審查意見進行了認真整改,2018年9月29日經驗收組進一步審查形成如下驗收意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安徽省含山縣環峰鎮梅苑社區太湖山南路09號;
建設性質:技改;
項目產品:電機鑄件和蠕墨鑄件;
建設規模:項目總占地面積5819m2,總建筑面積為2900m2;
建設內容:年產3000噸電機鑄件和1000噸蠕墨鑄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8年3月含山縣宏記精工鑄造廠委托安慶市環信環保技術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2018年4月,安慶市環信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完成《含山縣宏記精工鑄造廠年產4000噸蠕墨鑄件電機鑄件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編制工作。2018年5月24日,含山縣環境保護局以《含山縣宏記精工鑄造廠年產4000噸蠕墨鑄件電機鑄件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含環審[2018]54號)文件審批了該項目《報告表》。項目于2018年5月開工建設,同年6月建成并進行調試,與其聯動的環境保護設施一并投入運行。
(三)投資情況
建設項目實際總投資3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7萬元,占總投資的15.7%。(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含山縣宏記精工鑄造廠年產4000噸蠕墨鑄件電機鑄件技術改造項目。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環評方案,項目食堂廢水需經隔油池處理設施處理后,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外排。實際建設中,項目員工大部分為附近居民,在廠就餐人數較少,故項目不設食堂。綜上所述,項目基本未發生重大變更,其他按照環評階段內容進行建設。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是生活廢水、造型用水、循環冷卻水和綠化廢水。
項目冷卻水循環使用,只進行補水,沒有相關廢水的產生;造型用水在生產過程中全部消耗;綠化用水也不外排。故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來自職工的生活廢水,無生產廢水排放。
本項目產生的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含山縣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本技改項目主要廢氣污染源為中頻電爐熔化煙塵、澆鑄廢氣、混砂篩分粉塵、拋丸粉塵、人工打磨粉塵、浸漆廢氣、射芯機廢氣、醇基涂料刷涂廢氣。其中中頻電爐熔化煙塵、拋丸粉塵、人工打磨粉塵、混砂篩分粉塵、浸漆廢氣、射芯機廢氣為有組織排放;澆鑄廢氣、醇基涂料刷涂廢氣及少量的熔化煙塵、浸漆廢氣、射芯機廢氣等為無組織排放。
項目中的中頻電爐熔化煙塵和混砂篩分粉塵采用集氣罩+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拋丸粉塵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人工打磨廢氣采用集氣罩+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浸漆廢氣采用密閉油漆房+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射芯廢氣采用集氣罩+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有打磨機、拋丸機、射芯機等機械設備,采取廠房墻體隔聲、基礎減振、距離衰減等降噪治理措施。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生活垃圾、中頻電爐(熔鐵)渣、篩分廢砂和拋丸廢砂、廢活性炭、廢油漆和稀釋劑空桶,其中生活垃圾、中頻電爐(熔鐵)渣、篩分廢砂和拋丸廢砂屬于一般固廢;廢活性炭、廢油漆和稀釋劑空桶屬于危險廢物。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中頻電爐(熔鐵)渣外售處置;篩分廢砂和拋丸廢砂由布袋除塵器收集后交由廢砂綜合利用單位處置;廢活性炭、廢油漆和稀釋劑空桶統一暫存在廠內設置的危廢庫內,然后交由有處理資質的馬鞍山澳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技改項目單位在各排氣筒位置均搭建長期有效的監測平臺、通往監測平臺通道和監測孔等設施,確保后期監測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1.廢水治理設施
驗收監測期間,生活污水總排口pH范圍在7.02~7.17,COD、BOD5、SS、NH3-N和動植物油排放濃度的最大日均值分別為151mg/L、49.8mg/L、81mg/L、4.02mg/L和0.11mg/L,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限值,屬于達標排放。
2.廢氣治理設施
驗收監測期間,有組織熔化煙塵排氣筒實測濃度均<20mg/m3,按照實測濃度20mg/m3進行折算所得排放濃度均<61.8mg/m3,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表2中熔化爐(金屬熔化爐)二級排放限值。拋丸工序、混砂篩分工序和人工打磨工序排氣筒有組織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均<20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別<0.08kg/h、0.052kg/h和0.057kg/h,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66)表2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的要求。浸漆工序和射芯工序排氣筒有組織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分別為4.76mg/m3和2.96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別為1.19×10-2kg/h和1.62×10-2kg/h,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66)表2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最大排放速率的要求。同時,浸漆工序排氣筒中有組織二甲苯最大排放濃度為0.546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1.37×10-3kg/h,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66)表2中對二甲苯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最大排放速率的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1#~○4#監測點周界外顆粒物最大濃度為0.529mg/m3,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為1.47mg/m3,二甲苯未檢出,故廠界無組織監控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和二甲苯濃度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6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東南側居民點●5#無組織顆粒物監控的最大濃度為0.255mg/m3,非甲烷總烴最大監控濃度為1.23mg/m3,二甲苯未檢出,故東南側居民點●5#無組織顆粒物監控濃度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限值要求,非甲烷總烴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的非甲烷總烴長期濃度限值要求,二甲苯濃度滿足《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居民區一次最高允許濃度限值要求。
3.廠界噪聲治理設施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靠近太湖山南路一側廠界(30±5)m范圍內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標準限值,其他廠界滿足2類標準的要求噪聲,東南側居民點噪聲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
4.固體廢物治理設施
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中頻電爐(熔鐵)渣外售處置;篩分廢砂和拋丸廢砂由布袋除塵器收集后交由廢砂綜合利用單位處置;廢活性炭、廢油漆和稀釋劑空桶交由有處理資質的馬鞍山澳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監測結果,廢水、廢氣、噪聲均能達標排放,固廢合理處置,對環境不會產生影響。
六、驗收結論
經驗收組現場檢查并對照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和整改情況,驗收組認為本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審批手續完備,驗收材料齊全,各項環保設施正常運轉,污染物能夠達標排放,項目符合驗收條件,該建設項目驗收合格。
七、后續要求
1、加強企業環境管理制度,規范固廢分類收集,分類處置。
2、完善相關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和臺賬。
3、加強環保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八、驗收人員信息
見附件。
含山縣宏記精工鑄造廠
2018年9月29日
海正環驗字(2018)第(089)號含山縣宏記精工鑄造廠年產4000噸蠕墨鑄件電機鑄件技術改造項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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