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陽區N1408地塊開發項目階段性(11~13#、15#住宅樓及S2#商業樓)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安徽華地恒潤房地產有限公司廬陽區N1408地塊開發項目階段性(11~13#、15#住宅樓及S2#商業樓)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9年3月28日,安徽華地恒潤房地產有限公司廬陽區N1408地塊開發項目階段性(11~13#、15#住宅樓及S2#商業樓)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合肥市廬陽區蒙城北路以東、耀遠路以南。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內容及規模:總占地面積約112120.87m2,建筑面積約343569.56m2(其中住宅建筑面積為240102.09m2,公建配套建筑面積為17775.91m2,地下建筑面積約為83038.62m2)。
本次驗收項目(11~13#、15#住宅樓及S2#商業樓)占地面積為2134m2,總建筑面積52024.1m2,其中住宅面積為44140.39m2,商業面積為1064.1m2。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5年3月安徽華地恒潤房地產有限公司委托巢湖中環環境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2015年5月,巢湖中環環境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安徽華地恒潤房地產有限公司廬陽區N1408地塊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編制工作。2015年6月3日,合肥市環境保護局以《關于安徽華地恒潤房地產有限公司廬陽區N1408地塊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環建審[2015]194號)文件批復了該項目《報告書》。
本次驗收主體工程11~13#、15#住宅樓及S2#商業樓于2016年5月開工建設,2019年2月建成,與其聯動的環境保護設施一并投入運行。
(三)投資情況
本次驗收項目實際總投資9974.3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87萬元,占總投資的1.87%。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只針對11~13#、15#住宅樓及S2#商業樓進行驗收,占地面積為2134m2,總建筑面積52024.1m2。
二、項目變動情況
本次驗收項目基本未發生重大變更,其他按照環評階段內容進行建設。
三、環保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區排水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統。本項目驗收區域內共設置5座化糞池,1座ML-7#型號、容積20m3化糞池,2座ML-12#型號、容積75m3化糞池,2座ML-13#型號、容積100m3化糞池。
項目區11~13#、15#住宅樓及S2#商業樓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達到蔡田鋪污水處理廠納管標準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表4的三級排放標準再進入蔡田鋪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達標后排放。因本項目驗收期11~13#、15#住宅樓、S2#商業樓暫未交房入駐,未對廢水進行監測,在滿足驗收監測要求時對廢水再進行跟蹤監測。
(二)廢氣
本次驗收的S2#棟是屬于商業樓,主要是銷商,不涉及餐飲,故本次驗收項目廢氣主要來自11~13#、15#住宅樓居民家庭生活產生的油煙廢氣、生活垃圾散發的惡臭氣體等。
項目的油煙廢氣主要來自居民家庭生活產生的油煙廢氣,住宅油煙經過油煙機除油后集中收集經豎向專用煙道于各住宅樓頂集中排放。
本項目惡臭主要來自垃圾收集桶,以及垃圾收集和貯存過程。垃圾收集點的惡臭主要來自有機物的腐敗分解,建設項目不設置垃圾中轉站,垃圾桶封閉,防雨,與周圍建筑物距離大于5米,及時清運垃圾。
項目住宅樓下建設的化糞池埋于地下,化糞池為封閉性的,對池體加蓋,蓋上設有透氣口,遠離居民住宅樓,產生的污泥環衛部門定期清理。
(三)噪聲
本項目項目噪聲主要來自配電房等設備產生的設備噪聲,人員流動產生的社會噪聲等,配電房采取室內密閉措施位于地上,臨路住宅樓已采用雙層中空玻璃隔音降噪措施。
(四)固體廢物
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垃圾袋收集后,送至小區內各單元樓的垃圾收集桶內,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因本項目驗收期11~13#、15#住宅樓及S2#商業樓暫未交房入駐,故無相關固廢產生。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22日進行了現場驗收監測,監測結果如下: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區西、北邊界鄰近蒙城北路和耀遠路一側邊界噪聲和臨近耀遠路一側12#樓層噪聲排放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區標準限值要求;項目區東、南邊界噪聲排放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區標準限值要求;公建配套設施配電房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區標準限值。
五、驗收結論
安徽華地恒潤房地產有限公司廬陽區N1408地塊開發項目(11~13#、15#住宅樓及S2#商業樓)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基本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驗收組認為,安徽華地恒潤房地產有限公司廬陽區N1408地塊開發項目階段性(11~13#、15#住宅樓及S2#商業樓)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六、后續要求
項目區商業用房的使用須嚴格執行《合肥市服務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市政府第142號令)的規定,設置飲食娛樂業項目等對環境有不良影響的項目須編制環評另行報批。
安徽華地恒潤房地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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